清思诗五首 其四

江淹 〔南北朝〕

白露滋金瑟,清风荡玉琴。空闺饶远念,虚堂生夜阴。

兹夕一何哀,明月没西林。世人重时暮,道士情亦深。

愿乘青鸟翼,径出玉山岑。

清思诗五首 其五

江淹 〔南北朝〕

至德不可传,灵龟不可侣。草木还根蒂,精灵归妙理。

我学杳冥道,谁能测穷已。须待九转成,终会长沙市。

江淹 〔南北朝〕

秋雁度兮芳草残,琴柱急兮江上寒。愿一见兮道我意,千里远兮长路难。

杂三言五首 其二 访道经

江淹 〔南北朝〕

百学兮异文。锦派兮绮分。珍君之言兮皦无际。悦子之道兮迥不群。

澹深韵于白水。俨高意于浮云。轨贤豪于后学。轶望识于前文。

兹道兮可传。可传兮皓然。挟兹心兮赴绝国。怀此书兮坐空山。

空山隐辚兮穷翠崿。水散漫兮涵素壑。海外阴兮气昙昙。江上月兮光灼灼。

东南出兮是一山。西北来兮乃双鹤。池中莲兮十色红。窗前树兮万叶落。

四壁深兮乃泬㵳。左右虚兮如寂寞。寂寞兮山室。德经兮道????。

荡魂兮刷气。掩忧兮静疾。信若人兮先觉。聊与子兮如一。

杂三言五首 其四 悦曲池

江淹 〔南北朝〕

北山兮黛柏。南江兮赪石。赪峰兮若虹。黛树兮如昼。

暮云兮十里。朝霞兮千尺。千尺兮绵绵。青气兮往旋。

桐之叶兮蔽日。桂之枝兮刺天。百谷多兮泻乱波。杂涧饶兮鹜丛泉。

竟长洲兮匝东岛。萦曲屿兮绕西山。山峦岏兮水环合。水环合兮石重沓。

林中电兮雨冥冥。江上风兮木飒飒。盟清冷兮适潺湲。白云起兮吊石莲。

客子思兮心断绝。心断绝兮愁无闲。步东池兮夜未艾。卧西窗兮月向山。

引一息于魂内。扰百绪于眼前。意春兰与秋若。愿不绝于江边。

渡泉峤出诸山之顶

江淹 〔南北朝〕

岑崟蔽日月,左右信艰哉。万壑共驰骛,百谷争往来。

鹰隼既厉翼,蛟鱼亦曝腮。崩壁迭枕卧,崭石屡盘回。

伏波未能凿,楼船不敢开。百年积流水,千岁生青苔。

行行讵半景,余马以长怀。南方天炎火,魂兮可归来。

张衡传

范晔 〔南北朝〕

  张衡字平子,南阳西鄂人也。衡少善属文,游于三辅,因入京师,观太学,遂通五经,贯六艺。虽才高于世,而无骄尚之情。常从容淡静,不好交接俗人。永元中,举孝廉不行,连辟公府不就。时天下承平日久,自王侯以下,莫不逾侈。衡乃拟班固《两都》作《二京赋》,因以讽谏。精思傅会,十年乃成。大将军邓骘奇其才,累召不应。

  衡善机巧,尤致思于天文、阴阳、历算。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遂乃研核阴阳,妙尽璇玑之正,作浑天仪,著《灵宪》、《算罔论》,言甚详明。

  顺帝初,再转,复为太史令。衡不慕当世,所居之官辄积年不徙。自去史职,五载复还。

  阳嘉元年,复造候风地动仪。以精铜铸成,员径八尺,合盖隆起,形似酒尊,饰以篆文山龟鸟兽之形。中有都柱,傍行八道,施关发机。外有八龙,首衔铜丸,下有蟾蜍,张口承之。其牙机巧制,皆隐在尊中,覆盖周密无际。如有地动,尊则振龙,机发吐丸,而蟾蜍衔之。振声激扬,伺者因此觉知。虽一龙发机,而七首不动,寻其方面,乃知震之所在。验之以事,合契若神。自书典所记,未之有也。尝一龙机发而地不觉动,京师学者咸怪其无征。后数日驿至,果地震陇西,于是皆服其妙。自此以后,乃令史官记地动所从方起。

  时政事渐损,权移于下,衡因上疏陈事。后迁侍中,帝引在帷幄,讽议左右。尝问天下所疾恶者。宦官惧其毁己,皆共目之,衡乃诡对而出。阉竖恐终为其患,遂共谗之。衡常思图身之事,以为吉凶倚伏,幽微难明。乃作《思玄赋》以宣寄情志。

  永和初,出为河间相。时国王骄奢,不遵典宪;又多豪右,共为不轨。衡下车,治威严,整法度,阴知奸党名姓,一时收禽,上下肃然,称为政理。视事三年,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年六十二,永和四年卒。

乐羊子妻

范晔 〔南北朝〕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

  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 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惭,乃捐金于野,而远寻师学。

  一年来归,妻跪问其故,羊子曰:“久行怀思,无它异也。”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此织生自蚕茧,成于机杼。一丝而累,以至于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断斯织也,则捐失成功,稽废时日。夫子积学,当‘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若中道而归,何异断斯织乎?”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返。

  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它肉。”姑竟弃之。后盗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妻闻,操刀而出。盗人曰:“释汝刀从我者可全,不从我者,则杀汝姑。”妻仰天而叹,举刀刎颈而死。盗亦不杀其姑。太守闻之,即捕杀贼盗,而赐妻缣帛,以礼葬之,号曰“贞义”。

梁鸿尚节

范晔 〔南北朝〕

  (梁鸿)家贫而尚节,博览无不通。而不为章句。学毕,乃牧豕于上林苑中,曾误遗火,延及他舍。鸿乃寻访烧者,问所去失,悉以豕偿之。其主犹以为少。鸿曰:“无他财,愿以身居作。”主人许之。因为执勤,不懈朝夕。邻家耆老见鸿非恒人,乃共责让主人,而称鸿长者。于是,始敬鸿,悉还其豕。鸿不受而去。

  注:选自南宋·范晔《后汉书.卷八十三》

鲁恭治中牟

范晔 〔南北朝〕

  鲁恭为中牟令,重德化,不任刑罚。袁安闻之,疑其不实,阴使人往视之。随恭行阡陌,俱坐桑下。有雉过,止其旁,旁有儿童。其人曰:“儿何不捕之?”儿言雉方雏,不得捕。其人讶而起,与恭决曰:“所以来者,欲察君之政绩也。今蝗不犯境,此一异也;爱及鸟兽,此二异也;童有仁心,此三异也。久留徒扰贤者耳,吾将速反,以状白安。”

< 1.. 422 下一页
作者